海洋委員會
書記
公告日 | 11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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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海洋委員會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海洋委員會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機關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檔案目錄彙送及檔案管理局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四) 現敘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五) 具「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通過主管機關檔案管理相關課程認證時數40小時以上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及通過認證時數證書(註:請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個人專區」/「學習紀錄」列印夾帶)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書記
113/11/14~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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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機關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檔案目錄彙送及檔案管理局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四) 現敘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五) 具「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通過主管機關檔案管理相關課程認證時數40小時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及通過認證時數證書(註:請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個人專區」/「學習紀錄」列印夾帶)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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