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書記

公告日 113/12/11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海洋委員會秘書室(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機關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檔案目錄彙送及檔案管理局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四) 現敘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五) 具「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通過主管機關檔案管理相關課程認證時數40小時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及通過認證時數證書(註:請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個人專區」/「學習紀錄」列印夾帶)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書記
113/11/14~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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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海洋委員會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機關檔案點收、立案、編目、檔案目錄彙送及檔案管理局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須於有效期限內)。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四) 現敘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五) 具「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通過主管機關檔案管理相關課程認證時數40小時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及通過認證時數證書(註:請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個人專區」/「學習紀錄」列印夾帶)等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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