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科員

公告日 113/12/11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工作內容 辦理本市國小教育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人員優先遴用)。2.大學以上畢業。3.積極、學習能力強,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身心障礙人員請加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均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件。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掃描為PDF檔上傳至事求人系統作為應徵附件),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二)聯絡人:教育局人事室楊科員。聯絡電話:29603456#2713。(三)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任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本市國小教育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人員優先遴用)。2.大學以上畢業。3.積極、學習能力強,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為身心障礙人員請加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均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2.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件。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掃描為PDF檔上傳至事求人系統作為應徵附件),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二)聯絡人:教育局人事室楊科員。聯絡電話:29603456#2713。(三)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任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