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隊長
公告日 | 113/12/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
職稱 | 隊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公館鄉玉泉村14鄰368-10號。 |
工作內容 | 綜理清潔隊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機18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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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公館鄉公所
職稱
隊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綜理清潔隊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陳先生,聯絡電話:037-222210分機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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