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駕駛
| 公告日 | 113/12/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4/01/1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
| 職稱 | 駕駛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花蓮縣 |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127號 |
| 工作內容 |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輪值駕駛、公文遞送業務、環境清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應為中央或地方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並具原住民身分,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具園藝專長、空調、機電或水電相關專業執照者尤佳。 (五)需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
| 聯絡方式 | 本院總務科盧先生,電話:03-8225116分機211,傳真:03-8223353。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職稱
駕駛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輪值駕駛、公文遞送業務、環境清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應為中央或地方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並具原住民身分,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具園藝專長、空調、機電或水電相關專業執照者尤佳。 (五)需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聯絡方式
本院總務科盧先生,電話:03-8225116分機211,傳真:03-8223353。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