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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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5樓(民航局行政大樓) |
工作內容 | 1.協辦場站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彙整與列管。 2.辦理綜合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1.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若為專科以上學歷可免附)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口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佔20%、英語能力佔10%、口試佔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3.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約僱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5.待遇:職務薪點280點,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 7.聯絡人:吳小姐 電話02-8770122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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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辦場站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彙整與列管。 2.辦理綜合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若為專科以上學歷可免附)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口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佔20%、英語能力佔10%、口試佔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3.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約僱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5.待遇:職務薪點280點,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 7.聯絡人:吳小姐 電話02-877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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