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瑞興國民小學
助理員

公告日 114/10/23
刊登起迄日 114/10/23 ~ 114/11/14
機關名稱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國民小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國民小學(博愛路271號)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含財產管理系統維護) (二)特教業務 (三)協助圖書室圖書管理 (四)台銀繳費系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且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網路應用能力、相關證照(含採購)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業務內容請洽:07-7429803轉40 總務處宋主任。 (二)報名事項請洽:07-7429803轉60 人事室張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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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23 ~ 114/11/14

機關名稱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國民小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財產管理(含財產管理系統維護) (二)特教業務 (三)協助圖書室圖書管理 (四)台銀繳費系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且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且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對學校事務具工作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具電腦操作知能,且熟悉Word文書/Excel編輯處理應用、網路應用能力、相關證照(含採購)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業務內容請洽:07-7429803轉40 總務處宋主任。 (二)報名事項請洽:07-7429803轉60 人事室張主任。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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