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工程助理
公告日 | 113/12/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
職稱 | 工程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
工作內容 | (一)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二)辦理土木工程(包含基層建設、建築管理、監工)暨相關行政業務,並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資訊、電機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填妥履歷表,併同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以A4紙張裝訂成冊,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三)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職稱
工程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比照約僱五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二)辦理土木工程(包含基層建設、建築管理、監工)暨相關行政業務,並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資訊、電機等工程相關類科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填妥履歷表,併同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以A4紙張裝訂成冊,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三)薪資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