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醫師
公告日 | 113/12/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二)級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
工作內容 | 一、本院住院病患、社區民眾醫療照護及門診、急診、會診醫療業務。 二、值班與支援其他醫療院所。 三、需配合醫院相關政策與業務。 |
資格條件 | 本職務出缺職稱:師(二)級公職醫師 (一般精神科),相關應徵資格條件如下: 一、公私立大學醫學系畢業且具醫師、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 二、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二)級以上任用資格。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三點所述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搜尋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三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三、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二)級醫師」,逾期恕不受理。 ※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 (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且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 ※履歷表格式電子檔,可至本院對外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最高及次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3.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1份。 4.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書影本各1份。 5.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務必檢附相關任職職務經歷證明書佐證資料) 6.為審查是否符合師(二)級任用資格,請另檢附以下其中1項符合資格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作業辦理: (1)最近6年(107年12月-113年11月)參加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90小時以上之學習時數證明。(例: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學分「上課紀錄明細資料」) (2)最近10年(103年12月-113年11月)修習相當於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5學分以上證明。(例:碩博士之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 (3)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專科醫師證書後,接受繼續教育經核准展延或更新證書效期,且仍在效期內。 7.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8-112年)等相關資料影本。 8.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五、其他事項: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院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 分機:211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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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二)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院住院病患、社區民眾醫療照護及門診、急診、會診醫療業務。 二、值班與支援其他醫療院所。 三、需配合醫院相關政策與業務。
資格條件
本職務出缺職稱:師(二)級公職醫師 (一般精神科),相關應徵資格條件如下: 一、公私立大學醫學系畢業且具醫師、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 二、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二)級以上任用資格。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未完成檢附或上傳下列第三點所述應檢附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職缺可採「線上應徵投遞履歷」或「寄送紙本投遞履歷」,線上應徵投遞履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搜尋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掃描上傳相關證件(相關檢附文件,請詳閱下方第三點之檢附資料說明),以上程序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三、意者並採取「紙本投遞履歷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裝訂整齊,並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二)級醫師」,逾期恕不受理。 ※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 (履歷表自傳不得空白,且需包含方便聯繫之聯絡電話、E-mail) 。 ※履歷表格式電子檔,可至本院對外網站下載 (https://www.ttyl.mohw.gov.tw/),玉里醫院首頁 → 便民服務 → 表單及資料下載 → 行政科室 → 人事室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 2.最高及次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3.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各1份。 4.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書影本各1份。 5.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務必檢附相關任職職務經歷證明書佐證資料) 6.為審查是否符合師(二)級任用資格,請另檢附以下其中1項符合資格之佐證資料,以利審查作業辦理: (1)最近6年(107年12月-113年11月)參加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90小時以上之學習時數證明。(例:繼續教育積分系統學分「上課紀錄明細資料」) (2)最近10年(103年12月-113年11月)修習相當於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5學分以上證明。(例:碩博士之歷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 (3)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專科醫師證書後,接受繼續教育經核准展延或更新證書效期,且仍在效期內。 7.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8-112年)等相關資料影本。 8.其他相關專業或有利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五、其他事項: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須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本院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3)8886141 分機: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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