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技士
| 公告日 | 114/10/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27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林道維護、國有林治山防災及辦公廳舍新建相關業務。 二、工程生態友善機制相關業務。 三、工程施工品質管理相關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11月10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集水區治理組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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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27 ~ 114/11/10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林道維護、國有林治山防災及辦公廳舍新建相關業務。 二、工程生態友善機制相關業務。 三、工程施工品質管理相關業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 (一)現職人員以線上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職務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新格式)、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後所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則免)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採通信報名,於114年11月10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臺北市杭州南路1段2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甄選集水區治理組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聯絡電話(02)23515441轉404分機林先生,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不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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