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專員
公告日 | 11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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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政府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 (360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全縣勞資爭議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滿3年。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 最近3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8江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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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專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辦理全縣勞資爭議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滿3年。 (二) 具大學以上學歷。 (三) 最近3年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8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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