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幫工程司
| 公告日 | 114/10/2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28 ~ 114/11/17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
| 職稱 | 幫工程司 |
| 職系 | 景觀設計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
| 工作內容 | 一、管理督導河濱公園新建設施評估、規劃設計及工程履約業務。 二、勞務契約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景觀設計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外補情事者。 四、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尤佳。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31日後出缺。 |
| 聯絡方式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700工程施工科吳科長。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10/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28 ~ 114/11/17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景觀設計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管理督導河濱公園新建設施評估、規劃設計及工程履約業務。 二、勞務契約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景觀設計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外補情事者。 四、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尤佳。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31日後出缺。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700工程施工科吳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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