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職代)

公告日 113/12/11
刊登起迄日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職代)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工務課(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工作內容 一、交通工程業務之處理。 二、道路借用。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科系參照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詳如聯絡方式第4點)。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公務機關經歷證明(非投保資料)及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約僱職代」,於113年12月13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逾期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本案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自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考核表現優良者,114年度得予繼續僱用,如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本次甄選學歷科系須符合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科類科應考資格說明如下: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如應徵資料不齊全,將不予受理。實際面試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信箱通知。(聯絡人:陳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職代)
113/11/27~113/12/06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0 ~ 113/1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技佐職代)

職系

職等

5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交通工程業務之處理。 二、道路借用。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科系參照公務人員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詳如聯絡方式第4點)。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公務機關經歷證明(非投保資料)及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約僱職代」,於113年12月13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逾期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本案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自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考核表現優良者,114年度得予繼續僱用,如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本次甄選學歷科系須符合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科類科應考資格說明如下: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與防災科技、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公共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學系工程組、地球科學、地質、地質科學、防災科技、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軍事工程、海洋、海洋科學、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資訊、航空測量、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資源工程、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科學、環境設計、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與防災設計、灌溉工程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如應徵資料不齊全,將不予受理。實際面試時間另以電話或電子信箱通知。(聯絡人:陳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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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7~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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