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4/10/2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29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
| 工作內容 | 1.建設課相關業務、道路橋樑等相關工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
| 聯絡方式 |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者,視為資格不符)。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4.歡迎與經建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之現職人員單向調任(如:土木工程職系、交通技術職系……等)。 5.聯絡電話:03-9591105轉260、261 聯絡人:人事室游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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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29 ~ 114/11/10
機關名稱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建設課相關業務、道路橋樑等相關工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資料是否完整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完整上傳(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者,視為資格不符)。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3.本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4.歡迎與經建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之現職人員單向調任(如:土木工程職系、交通技術職系……等)。 5.聯絡電話:03-9591105轉260、261 聯絡人:人事室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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