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技士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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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1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市士林、中正、文山、信義、中山、內湖等行政區地籍圖重測疑義處理、逕為分割測量、上級機關、法院及檢察機關囑託勘測等業務。 (二)測量資訊業務研究發展。 (三)辦理測量計畫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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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1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職稱
技士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市士林、中正、文山、信義、中山、內湖等行政區地籍圖重測疑義處理、逕為分割測量、上級機關、法院及檢察機關囑託勘測等業務。 (二)測量資訊業務研究發展。 (三)辦理測量計畫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3年1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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