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4/10/3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29 ~ 114/11/09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財政處(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 工作內容 | 1.集中支付案件之登記查對、帳務處理及市庫支票之保管登記等業務。 2.員工薪俸清冊之編造發放、所得稅扣繳申報等出納管理事務。 3.公庫專戶存款及各項收支處理、代收代付款項等管理事宜。 4.地方金融督導與菸酒管理相關事項。 5.其他臨時之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大學以上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 4.熟悉電腦資訊、文書處理作業及公文處理知能,且任事積極並具溝通協調、獨立完成任務能力、能配合執行公務及調整職務工作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9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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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29 ~ 114/11/09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集中支付案件之登記查對、帳務處理及市庫支票之保管登記等業務。 2.員工薪俸清冊之編造發放、所得稅扣繳申報等出納管理事務。 3.公庫專戶存款及各項收支處理、代收代付款項等管理事宜。 4.地方金融督導與菸酒管理相關事項。 5.其他臨時之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大學以上學歷,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 4.熟悉電腦資訊、文書處理作業及公文處理知能,且任事積極並具溝通協調、獨立完成任務能力、能配合執行公務及調整職務工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9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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