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專任助理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1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 工作時間:通知上班日起,08:00~17:00,上班日數比照公務機關。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動物展演場所許可證申請,並進行非法展演場所之稽查。 2. 協助辦理非犬貓活體販售實體店面查核。 3. 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具備汽車駕駛執照且能熟練上路駕駛車輛。 3. 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善於溝通及回復並有高抗壓性,具有持續學習精神。 4.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及公文處理能力。 5. 具有相關稽查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課」專任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 本職缺薪資每月39,960元。 5. 連絡電話:(03)3326742 分機302卓技士。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1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協助辦理動物展演場所許可證申請,並進行非法展演場所之稽查。 2. 協助辦理非犬貓活體販售實體店面查核。 3. 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 具備汽車駕駛執照且能熟練上路駕駛車輛。 3. 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善於溝通及回復並有高抗壓性,具有持續學習精神。 4.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及公文處理能力。 5. 具有相關稽查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課」專任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 本職缺薪資每月39,960元。 5. 連絡電話:(03)3326742 分機302卓技士。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