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
視察

公告日 114/10/31
刊登起迄日 114/10/30 ~ 114/11/08
機關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會聯絡及跨部門溝通業務。 二、辦理研考及議事業務(含首長信箱、人民陳請案、立監委案、立委質詢及大QA等)。 三、辦理能源議題推廣宣導、每日新聞輿情處理及管考業務。 四、辦理新聞媒體聯繫、訪談接洽及議題回應彙整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碩士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國會或新聞聯絡經驗者尤佳。 五、服務熱忱、認真負責,並具規劃、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1月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徐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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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30 ~ 114/11/08

機關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會聯絡及跨部門溝通業務。 二、辦理研考及議事業務(含首長信箱、人民陳請案、立監委案、立委質詢及大QA等)。 三、辦理能源議題推廣宣導、每日新聞輿情處理及管考業務。 四、辦理新聞媒體聯繫、訪談接洽及議題回應彙整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碩士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之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國會或新聞聯絡經驗者尤佳。 五、服務熱忱、認真負責,並具規劃、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1月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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