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科員
| 公告日 | 114/10/3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30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30047 新竹市北區崧嶺路181 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各式採購招標案件(工程、財物、勞務)。 (二)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未受轉調限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且認真負責、勇於任事。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到日期為114年12月25日以後)。 (二)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三)並請掃描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其他佐證資料。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四)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 1 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行政室蘇室主任(03-5222238#13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10/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30 ~ 114/11/10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少年之家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各式採購招標案件(工程、財物、勞務)。 (二)辦理研考、綜合性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未受轉調限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且認真負責、勇於任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到日期為114年12月25日以後)。 (二)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三)並請掃描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其他佐證資料。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四)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本甄選結果除正取 1 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倘有疑義,請電洽本家人事機構賴先生(03-5222238#121)或行政室蘇室主任(03-522223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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