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組員
| 公告日 | 114/10/3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31 ~ 114/11/21 |
| 機關名稱 | 中央研究院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5等或6等至7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一般綜合行政業務。 二、兼辦統整本所編輯與出版之相關行政事務(包含專書、論文集等文稿收件、送審、編輯、潤稿、資料查證與格式整理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經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四、熟悉編輯與出版業務、具備「工作項目」所列各項工作之執行能力及相關實務經驗、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須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需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 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族所組員」,於114年11月2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郵寄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聯絡人:蔡女士,聯絡電話:(02)2652330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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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31 ~ 114/11/21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5等或6等至7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一般綜合行政業務。 二、兼辦統整本所編輯與出版之相關行政事務(包含專書、論文集等文稿收件、送審、編輯、潤稿、資料查證與格式整理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經高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四、熟悉編輯與出版業務、具備「工作項目」所列各項工作之執行能力及相關實務經驗、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須含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需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3.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證明文件影本。 5.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族所組員」,於114年11月2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郵寄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聯絡人:蔡女士,聯絡電話:(02)2652330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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