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科員
| 公告日 | 114/10/3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30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 |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學院臺北院區大樓設施營運管理等業務。 2.年度交辦研習班期。 3.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學院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具高度熱忱及學習能力,並善於溝通協調者。 4.具備採購證照(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採購履約管理或採購經驗者為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即線上同意開放本學院調閱履歷),將下列「外補簡歷資料表」及其他未登錄於MyData之專長證書資料上傳: (1)外補簡歷資料表(電子檔請傳至[email protected]): 檔案請至本學院檔案下載區(https://www.hrd.gov.tw/1122/2143/3120/?PageSize=30&type=Administrative)下載。 (2)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及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檔案,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為5個月。 4.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83691399分機860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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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0/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30 ~ 114/11/10
機關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學院臺北院區大樓設施營運管理等業務。 2.年度交辦研習班期。 3.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學院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3.具高度熱忱及學習能力,並善於溝通協調者。 4.具備採購證照(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採購履約管理或採購經驗者為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即線上同意開放本學院調閱履歷),將下列「外補簡歷資料表」及其他未登錄於MyData之專長證書資料上傳: (1)外補簡歷資料表(電子檔請傳至[email protected]): 檔案請至本學院檔案下載區(https://www.hrd.gov.tw/1122/2143/3120/?PageSize=30&type=Administrative)下載。 (2)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及以電子郵件傳送報名檔案,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用期限為5個月。 4.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83691399分機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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