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課長
| 公告日 | 114/10/3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0/31 ~ 114/11/14 |
| 機關名稱 | 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
| 職稱 | 課長 |
| 職系 | 財稅金融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 縣市 | 臺東縣 |
| 工作地點 | 臺東縣綠島鄉公所(臺東縣綠島鄉南寮村194-1號) |
| 工作內容 | 綜理本所財經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 聯絡方式 | (一) 可採親自、委託及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盡量以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11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確認簡歷、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及切結書,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若有疑問請洽:089-672510#25楊小姐。 (三) 履歷表及切結書可至本所網站(https://www.lyudao.gov.tw)資訊專區-人事徵才下載。 (四) 甄選方式:審查資格合格者,如辦理面試將擇優通知,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課長
114/10/21~114/10/27
|
公告日期
114/10/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10/31 ~ 114/11/14
機關名稱
臺東縣綠島鄉公所
職稱
課長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綜理本所財經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聯絡方式
(一) 可採親自、委託及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盡量以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11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確認簡歷、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審函及切結書,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若有疑問請洽:089-672510#25楊小姐。 (三) 履歷表及切結書可至本所網站(https://www.lyudao.gov.tw)資訊專區-人事徵才下載。 (四) 甄選方式:審查資格合格者,如辦理面試將擇優通知,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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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長
114/10/21~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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