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聘用助理訓練師(工業電子職類)
公告日 | 113/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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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1 ~ 113/1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職稱 | 聘用助理訓練師(工業電子職類)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分署泰山訓練場(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工業電子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上開所稱與應聘職類「工業電子」相同或相關職類為: 1.相同職類: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 2.相關職類:視聽電子、電腦硬體裝修、工業儀器。 (三)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甄試方式: (一)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後續測驗。 (二)各階段測驗: 1.筆試:佔總成績20%,原始分數應達60分,再按分數高低排序錄取前5名進入實作。 2.實作:佔總成績3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試教。 3.試教:佔總成績30%,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面試。 4.面試:佔總成績1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三)甄試範圍: 筆試: 選擇題(80%) 1.電子電路學 2.網路通訊概論 3.計算機概論 4.C程式語言 問答(20%) AI人工智慧跨平台應用實務班的訓練規劃、營運與管理 實作: 可程式邏輯電路CPLD術科實作: 含基本邏輯電路、計數器、時序邏輯設計、解碼器、七段顯示器、萬用板的焊接與裝配、燒錄程式與功能測試…等,完成例如LED跑馬燈、4位數多工顯示電路等成品。 試教:AI人工智慧跨平台應用實務(現場抽選一題) 1.人工智慧跨平台整合的應用範疇 2.AI物聯網應用在APP的關鍵技術能力 (四)總成績達70分者為合格,始得提報本分署甄審委員會評審。 二、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如考核成績優良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三、薪資標準:以328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44,280元)。 四、應徵方式 (一)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泰山訓練場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同無工作經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應徵泰山訓練場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泰山訓練場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261自辦訓練科吳小姐;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1733人事室鍾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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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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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 ~ 113/12/24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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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職稱
聘用助理訓練師(工業電子職類)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業電子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上開所稱與應聘職類「工業電子」相同或相關職類為: 1.相同職類:數位電子、儀表電子、電力電子。 2.相關職類:視聽電子、電腦硬體裝修、工業儀器。 (三)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甄試方式: (一)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後續測驗。 (二)各階段測驗: 1.筆試:佔總成績20%,原始分數應達60分,再按分數高低排序錄取前5名進入實作。 2.實作:佔總成績3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試教。 3.試教:佔總成績30%,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面試。 4.面試:佔總成績1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三)甄試範圍: 筆試: 選擇題(80%) 1.電子電路學 2.網路通訊概論 3.計算機概論 4.C程式語言 問答(20%) AI人工智慧跨平台應用實務班的訓練規劃、營運與管理 實作: 可程式邏輯電路CPLD術科實作: 含基本邏輯電路、計數器、時序邏輯設計、解碼器、七段顯示器、萬用板的焊接與裝配、燒錄程式與功能測試…等,完成例如LED跑馬燈、4位數多工顯示電路等成品。 試教:AI人工智慧跨平台應用實務(現場抽選一題) 1.人工智慧跨平台整合的應用範疇 2.AI物聯網應用在APP的關鍵技術能力 (四)總成績達70分者為合格,始得提報本分署甄審委員會評審。 二、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如錄取人員聘用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核未通過,即予解聘;如考核成績優良且次年聘用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三、薪資標準:以328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44,280元)。 四、應徵方式 (一)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泰山訓練場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影本。 3.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同無工作經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應徵泰山訓練場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泰山訓練場工業電子職類助理研究員(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261自辦訓練科吳小姐;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1733人事室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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