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山鄉公所
技士

公告日 114/11/03
刊登起迄日 114/11/03 ~ 114/11/14
機關名稱 屏東縣枋山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枋山鄉公所(屏東縣枋山鄉(村)枋山路82號)。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財經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指派業務。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銓敘部銓審經土木工程職系資格有案,或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1月14日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11月14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照)等,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甄審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8-8761107轉2325周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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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14

機關名稱

屏東縣枋山鄉公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本所財經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指派業務。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銓敘部銓審經土木工程職系資格有案,或具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1月14日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4年11月14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照)等,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甄審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8-8761107轉2325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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