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助理稅務員
| 公告日 | 114/1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
| 職稱 | 助理稅務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5號(面試地點)。 |
| 工作內容 | 1、土地增值稅業務、各類不課徵、免徵、記存及退稅案件清查。 2、輪分契稅中變查核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財稅金融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11月1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03-9325101分機350黃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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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10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職稱
助理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土地增值稅業務、各類不課徵、免徵、記存及退稅案件清查。 2、輪分契稅中變查核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財稅金融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11月1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後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聯絡電話:03-9325101分機350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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