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股長
| 公告日 | 114/1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13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
| 職稱 | 股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
| 工作內容 | 一、 督辦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 二、 綜理青年公共參與及多元發展相關計畫。 三、 公文核稿及時效督辦。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 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 最近3年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證照。 五、 具有採購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六、 未有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線上應徵,報名方式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如有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本職缺職系調任資格 及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 02-23514078分機1600姜小姐確認)。 2.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如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詢問請電洽雷小姐,電話02-23514078分機1100;徵才過程問題請洽姜小姐,電話02-23514078分機160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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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13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督辦青年事務諮詢委員會。 二、 綜理青年公共參與及多元發展相關計畫。 三、 公文核稿及時效督辦。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 經銓審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 最近3年考績須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或進階證照。 五、 具有採購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六、 未有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應徵,報名方式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如有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經向銓敘部釋復具本職缺職系調任資格 及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併同檢附(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若有資格認定疑義,可電洽 02-23514078分機1600姜小姐確認)。 2.未於線上報名或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 二、如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經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詢問請電洽雷小姐,電話02-23514078分機1100;徵才過程問題請洽姜小姐,電話02-23514078分機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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