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聯合大學
組長
| 公告日 | 114/1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國立聯合大學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苗栗縣 |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 |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事務組業務。 二、督導財物、勞務採購及災害防救業務。 三、督導工友、勞健保及公務車調派管理業務。 四、督導校區環境清潔、除草及喬灌木維護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曾任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主管經歷,且該主管職務與本職缺業務相關者尤佳。 四、應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具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者尤佳)。 五、熟稔採購作業流程、法規修訂並具溝通協調及撰擬文稿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說明如下: 1.請於114年 11 月10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上傳至該系統。 2.上傳上列證明文件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3.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位,侯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相關應徵工作內容等問題請逕洽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吳組長,電話:037-38130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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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10
機關名稱
國立聯合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綜理事務組業務。 二、督導財物、勞務採購及災害防救業務。 三、督導工友、勞健保及公務車調派管理業務。 四、督導校區環境清潔、除草及喬灌木維護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曾任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主管經歷,且該主管職務與本職缺業務相關者尤佳。 四、應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具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者尤佳)。 五、熟稔採購作業流程、法規修訂並具溝通協調及撰擬文稿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行採線上徵才作業,說明如下: 1.請於114年 11 月10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上傳至該系統。 2.上傳上列證明文件請再次確認是否已包含所有需上傳之證件資料,若您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3.以上先就書面資料審查,應徵資料未填寫或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位,侯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相關應徵工作內容等問題請逕洽總務處資產經營管理組吳組長,電話:037-38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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