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人事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1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政府 |
| 職稱 | 人事管理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嘉義縣 |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立布袋國民中學-嘉義縣布袋鎮光復里六棟寮40號。 嘉義縣布袋鎮新岑國民小學-嘉義縣布袋鎮新岑里4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嘉義縣立布袋國民中學及嘉義縣布袋鎮新岑國民小學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兩校合併設置人事室於嘉義縣立布袋國民中學)。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含兼任)之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85曾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10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人事管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辦理嘉義縣立布袋國民中學及嘉義縣布袋鎮新岑國民小學人事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兩校合併設置人事室於嘉義縣立布袋國民中學)。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含兼任)之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85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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