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4/1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06 |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苗栗縣 |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354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11鄰130之2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建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現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客語能力檢定證書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1月6日(星期四)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長證件(如英語、客語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聯絡電話:037-931301分機170方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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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06
機關名稱
苗栗縣獅潭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辦理建設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現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 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客語能力檢定證書者尤佳。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應徵者於本(114)年11月6日(星期四)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長證件(如英語、客語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聯絡電話:037-931301分機170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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