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專員
| 公告日 | 114/11/03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09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 工作內容 | 規劃推展組: (一) 辦理客家事務政策之規劃、客家文化園區規劃與興建、客家文化創意規劃及產業加值計畫推廣、客家重大活動規劃辦理、客家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傳統空間保存及發展再利用、政府機關間客家業務經費補助事項、客家文化資源調查之規劃及推動、客家國樂團業務規劃等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文教發展組: (一) 辦理客家文化會館及客家藝文活動中心管理與監督、客家傳統文化之保存與推廣、客家語言之發展、客家民俗禮儀之研究與語言人才之培育、客家藝術創作與學校、客家社團、客家薪傳師補助及輔導、客家學術研究發展等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疑義請洽規劃推展組張組長04-22289111分機52201、文教發展組張組長04-22289111分機52101;任用資格疑義請洽戴小姐04-22289111分機52007。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經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具客家語言文化相關學經歷或客語能力證照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 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8.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 (一)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 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4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007戴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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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09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職稱
專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規劃推展組: (一) 辦理客家事務政策之規劃、客家文化園區規劃與興建、客家文化創意規劃及產業加值計畫推廣、客家重大活動規劃辦理、客家生活環境營造計畫、傳統空間保存及發展再利用、政府機關間客家業務經費補助事項、客家文化資源調查之規劃及推動、客家國樂團業務規劃等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文教發展組: (一) 辦理客家文化會館及客家藝文活動中心管理與監督、客家傳統文化之保存與推廣、客家語言之發展、客家民俗禮儀之研究與語言人才之培育、客家藝術創作與學校、客家社團、客家薪傳師補助及輔導、客家學術研究發展等事項。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疑義請洽規劃推展組張組長04-22289111分機52201、文教發展組張組長04-22289111分機52101;任用資格疑義請洽戴小姐04-22289111分機5200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 經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具客家語言文化相關學經歷或客語能力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掃描檔後,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應上傳附件如下(合併為單一PDF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7. 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8.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其他: (一) 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餘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二) 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至多4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2007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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