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組長
| 公告日 | 114/11/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3 ~ 114/11/07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512號 |
| 工作內容 | 1.公文收發.登記.分文.查詢.繕校.歸檔 2.各式信件及包裹的接收與分送 3.行事曆的製作與發放 4.行政會議.全校會議與校務會議之記錄 5.學校印信的保管與蓋印 6.其他有關文書及上級長官交辦事宜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熟悉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及公文書應用能力,工作積極、溝通能力良好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輪調者。 5.具有學校總務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1)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選取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已填妥「簡要自述」。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 (3)未授權開放取得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4)上傳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位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口試(口試時間以應徵者公務人員履歷表所填電子郵件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2名,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5773934轉300林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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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3 ~ 114/11/07
機關名稱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公文收發.登記.分文.查詢.繕校.歸檔 2.各式信件及包裹的接收與分送 3.行事曆的製作與發放 4.行政會議.全校會議與校務會議之記錄 5.學校印信的保管與蓋印 6.其他有關文書及上級長官交辦事宜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熟悉電腦文書資料處理及公文書應用能力,工作積極、溝通能力良好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輪調者。 5.具有學校總務處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1)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選取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已填妥「簡要自述」。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 (3)未授權開放取得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4)上傳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位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口試(口試時間以應徵者公務人員履歷表所填電子郵件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通知亦不退件。 3.本職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2名,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3-5773934轉300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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