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助理員

公告日 114/11/04
刊登起迄日 114/11/04 ~ 114/11/11
機關名稱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東榮路29巷1號)
工作內容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檢附1.現職派令影本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以上證明文件請具結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後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未上傳或缺漏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11日止。 (三)甄選方式:本職缺原則採書面審查,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實施訪談,並由本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5)6991524轉42人事室魏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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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4 ~ 114/11/11

機關名稱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檢附1.現職派令影本2.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5.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以上證明文件請具結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後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未上傳或缺漏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11日止。 (三)甄選方式:本職缺原則採書面審查,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實施訪談,並由本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5)6991524轉42人事室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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