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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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05/27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職稱 | 助理教授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土木工程系 |
工作內容 | None |
資格條件 | 學歷:具備土木工程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具空間資訊領域專長為主,跨土木防災領域為輔。 ※除上述專業外,並能以中、英文講授大學部測量學、測量實習、地理資訊系統與實習、其他相關與研究所課程,並獨立拓展其研究領域及爭取各項研究計畫者。。 (以具備CEFR B2或是同等級之英文能力以上英文能力尤佳) |
聯絡方式 | 應備申請資料: 1.詳細履歷表。 2.學、經歷證明文件:(1)含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影印本。 (2)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大學、研究所及博士班成績單。 4.博士論文(全文)裝訂本。 5.完整著作目錄及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論文代表著作(全文)抽印本或影印本。 6.個人教學規劃。 7.未來5年之研究發展計畫書。 8.2封推薦信函。 9.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0.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參與重要服務資料與專利等) 11.填具「工程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點數計算請以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為限。(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土木系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12.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5.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聯絡人:李佳容小姐 聯絡電話:02-2771-2171分機2613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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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05/27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助理教授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None
資格條件
學歷:具備土木工程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具空間資訊領域專長為主,跨土木防災領域為輔。 ※除上述專業外,並能以中、英文講授大學部測量學、測量實習、地理資訊系統與實習、其他相關與研究所課程,並獨立拓展其研究領域及爭取各項研究計畫者。。 (以具備CEFR B2或是同等級之英文能力以上英文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詳細履歷表。 2.學、經歷證明文件:(1)含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影印本。 (2)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大學、研究所及博士班成績單。 4.博士論文(全文)裝訂本。 5.完整著作目錄及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論文代表著作(全文)抽印本或影印本。 6.個人教學規劃。 7.未來5年之研究發展計畫書。 8.2封推薦信函。 9.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10.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參與重要服務資料與專利等) 11.填具「工程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點數計算請以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為限。(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土木系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12.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5.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聯絡人:李佳容小姐 聯絡電話:02-2771-2171分機2613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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