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11/04
刊登起迄日 114/11/04 ~ 114/11/20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50號
工作內容 (一)小型營繕及小額、經常性採購。 (二)消耗品保管領用管理。 (三)全校水電統計管制。 (四)勞保、健保等各項費用支付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情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品性端正、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佳並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者。 (四)具公立學校或公務機關採購庶務行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若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聯絡電話:04-25283556分機240(總務處 孫主任);若對報名事宜有疑義請洽分機206(人事室 劉小姐 張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檢視
歷史開缺
管理員
114/10/15~1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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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4 ~ 114/11/20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小型營繕及小額、經常性採購。 (二)消耗品保管領用管理。 (三)全校水電統計管制。 (四)勞保、健保等各項費用支付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情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品性端正、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佳並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者。 (四)具公立學校或公務機關採購庶務行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若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聯絡電話:04-25283556分機240(總務處 孫主任);若對報名事宜有疑義請洽分機206(人事室 劉小姐 張小姐)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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