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4/11/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4 ~ 114/11/10 |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 工作內容 | ㄧ、稅務管理及各項稅款之查催徵。 二、財務管理歲入預算公庫之調度。 三、財產管理、鄉有非公用基地之管理。 四、出納業務、現金、票據之有價證券之收付移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ㄧ、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特考特用(含高普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11月1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甄審方式: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www.pthg.gov.tw/TownCrt/Default.aspx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及電話:楊先生,08-8782145轉113。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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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4 ~ 114/11/10
機關名稱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ㄧ、稅務管理及各項稅款之查催徵。 二、財務管理歲入預算公庫之調度。 三、財產管理、鄉有非公用基地之管理。 四、出納業務、現金、票據之有價證券之收付移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ㄧ、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具有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特考特用(含高普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11月1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照片),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三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甄審方式: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www.pthg.gov.tw/TownCrt/Default.aspx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及電話:楊先生,08-8782145轉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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