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科員
| 公告日 | 114/11/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11/05 ~ 114/11/11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 工作內容 | 1.推動勞動條件保障業務,如工作規則審查、職工福利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 具社勞行政相關業務經驗二年以上者尤佳。 4.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 5.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人際溝通良好者。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 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18日實際出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合人選,亦得從缺。 4、 上述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 (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 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陳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83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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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11/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05 ~ 114/11/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推動勞動條件保障業務,如工作規則審查、職工福利及勞工退休準備金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 具社勞行政相關業務經驗二年以上者尤佳。 4. 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 5.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人際溝通良好者。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3、 本案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18日實際出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如無適合人選,亦得從缺。 4、 上述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 (網址: 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 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至陳小姐[email protected]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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