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約僱助理(預估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1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約僱助理(預估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會計處)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醫療發展基金審核業務。 2.協助辦理本部代辦菸害防治基金審核業務。 3.協助辦理本部代辦毒品防制基金審核業務。 4.辦理本部代辦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基金審核業務。 5.編製本部主管基金之獎補助費決算表件。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國內外大學會計、財務金融系或相關商學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280薪點至310薪點(新臺幣37,800元至41,850元),自280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3童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916 王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1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約僱助理(預估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醫療發展基金審核業務。 2.協助辦理本部代辦菸害防治基金審核業務。 3.協助辦理本部代辦毒品防制基金審核業務。 4.辦理本部代辦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基金審核業務。 5.編製本部主管基金之獎補助費決算表件。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國內外大學會計、財務金融系或相關商學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月支報酬:280薪點至310薪點(新臺幣37,800元至41,850元),自280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3童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916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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