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3/12/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1 ~ 113/12/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 |
| 縣市 | 桃園市, 嘉義縣 |
| 工作地點 | (一)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334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638號) |
| 工作內容 | (一)圖書室、專科教室及教具室之管理工作20%。 (二)各處室文書工作20%(含支援各處室園承辦之各項專案計畫、活動工作)。 (三)輔助教學工作20%。 (四)午餐業務協助20%(含課後照顧、學習扶助業務協助)。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
| 資格條件 | (一)持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本校需足額進用身心 障礙員工,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勿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具資訊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五)無性騷擾、性侵害等犯罪前科。 |
| 聯絡方式 |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繳交證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或簽名)(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 1、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事求人網站附件或至本校網頁http://163.30.89.236/utycx/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5、切結書。 6、自傳。 7、如係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8、退伍令(無者免附)。 (三)資格審查符合者,擇適合人員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節能減碳,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 寄);另資料若有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情形,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選方式: 1、電腦操作40分鐘:Word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等項目。 2、口試每人15分鐘;內容為專業知能、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五) 成績計算: 1、總成績=口試(50%)+電腦操作(50%) 2、參加甄選人員如總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成績低於70分)或電腦操作原始分數未達70分者,本校得決議不予錄取。 3、兩人以上同分者,依口試、電腦操作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六)甄選時間: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經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七)錄取方式及通知: 1、錄取名單俟函報市府同意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63.30.89.236/utycx/)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2、正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報到日期、時間、地點報到,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若該次甄選結果有列備取人員,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到職後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八)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4年起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惟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辦理,若教育部國教署未補助經費或計畫結束或中央經費不足或進用條件與上開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規定不符則減列,應即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薪酬: 1.按約僱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月。僱用期間勞健保、勞工提撥準備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2.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或114年度預算如未獲審議通過即無條件終止契約。 (十)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教務處李主任或人事張小姐,電話03-3661419分機210、710。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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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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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圖書室、專科教室及教具室之管理工作20%。 (二)各處室文書工作20%(含支援各處室園承辦之各項專案計畫、活動工作)。 (三)輔助教學工作20%。 (四)午餐業務協助20%(含課後照顧、學習扶助業務協助)。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一)持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本校需足額進用身心 障礙員工,未具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勿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四)具資訊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五)無性騷擾、性侵害等犯罪前科。
聯絡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符合資格人員請檢具以下資料,繳交證件影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或簽名)(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 1、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事求人網站附件或至本校網頁http://163.30.89.236/utycx/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5、切結書。 6、自傳。 7、如係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8、退伍令(無者免附)。 (三)資格審查符合者,擇適合人員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節能減碳,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 寄);另資料若有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情形,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甄選方式: 1、電腦操作40分鐘:Word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等項目。 2、口試每人15分鐘;內容為專業知能、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五) 成績計算: 1、總成績=口試(50%)+電腦操作(50%) 2、參加甄選人員如總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成績低於70分)或電腦操作原始分數未達70分者,本校得決議不予錄取。 3、兩人以上同分者,依口試、電腦操作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六)甄選時間: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經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七)錄取方式及通知: 1、錄取名單俟函報市府同意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63.30.89.236/utycx/)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2、正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報到日期、時間、地點報到,攜帶全部學經歷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若該次甄選結果有列備取人員,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經甄選錄取者,應於到職後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八)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4年起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惟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辦理,若教育部國教署未補助經費或計畫結束或中央經費不足或進用條件與上開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規定不符則減列,應即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九)薪酬: 1.按約僱五等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月。僱用期間勞健保、勞工提撥準備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2.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或114年度預算如未獲審議通過即無條件終止契約。 (十)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教務處李主任或人事張小姐,電話03-3661419分機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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