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農藥殘留評估)
公告日 | 11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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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1 ~ 113/12/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
職稱 | 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農藥殘留評估) |
職系 | 無 |
職等 | 自僱約用人員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工作內容 | 1.協助農藥殘留評估訂定容許量相關之理化性、毒理、動植物代謝、分析方法、殘留試驗及環境安全等毒理及田間試驗資料點收、報告數據摘錄及評估審查意見彚整。 2.協助植物代謝及殘留試驗英文報告之審查及撰寫摘要報告。 3.各國容許量相關法規及評估文件之查詢及翻譯。 4.協助安全性資訊系統資料更新及匯入。 5.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資格條件 | 1.學歷:學士以上,需為農水畜產、生命科學或醫學相關科系畢業,曾修畢統計、植物分類或作物相關學科並取得學分為佳。 2.應具備之技術:中/英打、電腦操作、熟悉word、excel、power point 及Adobe 等文書軟體。 3.具國內外科學文獻資料收集及英文閱讀能力,對農藥殘留容許量評估有基本觀念,可提供相關佐證為佳。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聯絡方式 | 薪資待遇:32,640~35,520元/月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郵寄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2.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等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3.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務必請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 (https://eform.moa.gov.tw/rxce29p )。 4. 期限:民國113年12月23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資格不符及缺附資料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項目如「殘留管制組試驗分析員(農藥殘留評估)」。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本所相關通知以e-mail辦理)。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需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 初次進用自僱約用人員:3個月考核期。 7. 連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 (或簡先生) 04-23302101轉140(或133)。 8. 甄選方式:資績(30%)+面談(40%)+測驗(30%),合計100%。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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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1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職稱
自僱約用人員(試驗分析員-農藥殘留評估)
職系
無
職等
自僱約用人員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協助農藥殘留評估訂定容許量相關之理化性、毒理、動植物代謝、分析方法、殘留試驗及環境安全等毒理及田間試驗資料點收、報告數據摘錄及評估審查意見彚整。 2.協助植物代謝及殘留試驗英文報告之審查及撰寫摘要報告。 3.各國容許量相關法規及評估文件之查詢及翻譯。 4.協助安全性資訊系統資料更新及匯入。 5.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資格條件
1.學歷:學士以上,需為農水畜產、生命科學或醫學相關科系畢業,曾修畢統計、植物分類或作物相關學科並取得學分為佳。 2.應具備之技術:中/英打、電腦操作、熟悉word、excel、power point 及Adobe 等文書軟體。 3.具國內外科學文獻資料收集及英文閱讀能力,對農藥殘留容許量評估有基本觀念,可提供相關佐證為佳。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32,640~35,520元/月 1. 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自行送達方式。郵寄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秘書室 收。 2. 來函請檢附下列資料(A4直式規格): (1) 履歷表(格式如附檔1,須附相片):請簡要自述相關工作經驗及300字以上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具結書(格式如附檔2)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等資料影本。 (5) 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訓練、進修、相關著作(論文)等資料影本(如有,請檢附)。 3. 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務必請至下列表單填寫基本資料表( (https://eform.moa.gov.tw/rxce29p )。 4. 期限:民國113年12月23日前,以郵戳或本所收件章為憑,逾期、資格不符及缺附資料者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項目如「殘留管制組試驗分析員(農藥殘留評估)」。 5.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本所相關通知以e-mail辦理)。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不退件。如需本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 初次進用自僱約用人員:3個月考核期。 7. 連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蔡小姐 (或簡先生) 04-23302101轉140(或133)。 8. 甄選方式:資績(30%)+面談(40%)+測驗(30%),合計100%。 詳情請⾄本所官網查詢(https://www.acri.gov.tw/Category/Items/就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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