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任

公告日 113/12/12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
資格條件 一、現職銓審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以上,符合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有關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二、近3年年終考績 (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三、依「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10點規定,宜蘭縣、花蓮縣或臺東縣政府所屬人事人員優先錄取。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應徵者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主任
113/11/28~113/12/09
檢視
組員
113/11/28~113/12/09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1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於平日或例假日輪流擔任值日官。

資格條件

一、現職銓審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8職等以上,符合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有關擬陞任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主任、科長、組長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資格條件。 二、近3年年終考績 (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三、依「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10點規定,宜蘭縣、花蓮縣或臺東縣政府所屬人事人員優先錄取。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應徵者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本處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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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主任
113/11/28~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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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113/11/28~1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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