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醫事檢驗師;科主任

公告日 113/12/12
刊登起迄日 113/12/11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職稱 醫事檢驗師;科主任
職系
職等 師(二)級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
工作內容 1.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檢驗業務。 2.醫事檢驗相關衛生教育。 3.配合相關政策與業務。 4.其他有關醫事檢驗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 (四)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具師(二)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1.已達師(二)級最低俸級,並具備相關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 2.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師類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後,實際從事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並符合前款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規定者。 (五)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1. 曾任醫院臨床檢驗單位或實驗室5年(含)以上之經驗。(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之科別屬性及服務之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予採計)。。 2.具教學醫院評鑑經驗,實際執行PGY/實習生等教學計畫及結果評估之實績尤佳(需提供足以佐證實績之證明資料)。 3.具有感控醫檢師證書、醫檢學會臨床教師證書、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教師認證、人體寄生蟲鏡檢合格證書者尤佳(請檢附證書影本)。 4.具ISO15189:2022訓練資格及TAF實驗室認證、臨床教學與研究發表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書文件影本) 5.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尤佳(請檢附論文或發表資料影本)。 6.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可與臨床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等溝通。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報名時請檢具以下表件(以A4紙張裝訂): (一) 各醫事職缺職(業)務說明及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線上徵才及至人事室下載檔案 (本院網站http://www. nant.mohw.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人事室下載檔案)。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 相關學歷(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事檢驗系畢業證書)、經歷(服務證明)證明文件。 (四) 醫事檢驗師證書及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七) 如為現任公務人員,請檢附三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資料及現職銓敘審定函。 二、相關資料及證明件文件應於113年12月16日前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合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醫事檢驗師兼科主任」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面試日期:113年12月18日。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49-2231150分機2235 六、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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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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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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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檢驗師;科主任

職系

職等

師(二)級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門診、急診及住院病人之檢驗業務。 2.醫事檢驗相關衛生教育。 3.配合相關政策與業務。 4.其他有關醫事檢驗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具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歷。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 (四)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具師(二)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1.已達師(二)級最低俸級,並具備相關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 2.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師類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後,實際從事四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並符合前款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規定者。 (五)具有下列資格者尤佳: 1. 曾任醫院臨床檢驗單位或實驗室5年(含)以上之經驗。(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之科別屬性及服務之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予採計)。。 2.具教學醫院評鑑經驗,實際執行PGY/實習生等教學計畫及結果評估之實績尤佳(需提供足以佐證實績之證明資料)。 3.具有感控醫檢師證書、醫檢學會臨床教師證書、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教師認證、人體寄生蟲鏡檢合格證書者尤佳(請檢附證書影本)。 4.具ISO15189:2022訓練資格及TAF實驗室認證、臨床教學與研究發表經驗者尤佳(請檢附證書文件影本) 5.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尤佳(請檢附論文或發表資料影本)。 6.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可與臨床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等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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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者,報名時請檢具以下表件(以A4紙張裝訂): (一) 各醫事職缺職(業)務說明及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線上徵才及至人事室下載檔案 (本院網站http://www. nant.mohw.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人事室下載檔案)。 (二) 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 相關學歷(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事檢驗系畢業證書)、經歷(服務證明)證明文件。 (四) 醫事檢驗師證書及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五年內研究發表之論文、著作及相關訓練證明文件。 (七) 如為現任公務人員,請檢附三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資料及現職銓敘審定函。 二、相關資料及證明件文件應於113年12月16日前逕寄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540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478號)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合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醫事檢驗師兼科主任」及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試,面試日期:113年12月18日。 三、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案經錄取者,將查驗相關證件正本;檢附文件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將取消錄用資格。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院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49-2231150分機2235 六、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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