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4/11/13
刊登起迄日 114/11/13 ~ 114/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
工作內容 1.校舍維修與各項設備維護保養 2.校舍保全、全校監視器管理與維護 3.校園綠美化執行 4.小額採購 5.民防計畫、消防半年報、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並配合業務及活動加班者。 (四)具電腦操作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20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請務必繕打簡要自述,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 (03)5745892轉331或330人事室魏小姐或陳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11/13

刊登起迄日期

114/11/13 ~ 114/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校舍維修與各項設備維護保養 2.校舍保全、全校監視器管理與維護 3.校園綠美化執行 4.小額採購 5.民防計畫、消防半年報、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並配合業務及活動加班者。 (四)具電腦操作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20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請務必繕打簡要自述,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 (03)5745892轉331或330人事室魏小姐或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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