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約僱勤務管制員
公告日 | 113/12/13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2 ~ 113/1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
職稱 | 約僱勤務管制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航勤組(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 |
工作內容 | 1.任務執行及災防應變情資之即時通報。 2.緊急勤務、例行勤務及常年訓練勤務管制、無線電監聽、掌握飛機動態與通報。 3.每日飛機派遣及任務執行狀況表、任務執行報告表、值勤工作日報紀錄表等相關表件之彙整。 4.採24小時輪班輪休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熟練電腦文書處理技能。 4.具飛航相關工作經驗者。 5.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6.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1.一律採通訊報名,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總隊網站(https://www.nasc.gov.tw/) 人事徵才專區下載。其中「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請E-mail至沈玉津 [email protected] ;並連同「應檢具之紙本資料」於113年12月18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人事室收(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信封請註明「應徵航勤組約僱勤務管制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檢具紙本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簡式>(請簽名,並書明白天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無檢附證明文件視同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3)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證照影本(例如電腦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 (4)男性若已服役者,請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 3.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5.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得視結果另列備選人員1人,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工作內容問題請洽: 航勤組張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601。 人事室沈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職稱
約僱勤務管制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任務執行及災防應變情資之即時通報。 2.緊急勤務、例行勤務及常年訓練勤務管制、無線電監聽、掌握飛機動態與通報。 3.每日飛機派遣及任務執行狀況表、任務執行報告表、值勤工作日報紀錄表等相關表件之彙整。 4.採24小時輪班輪休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熟練電腦文書處理技能。 4.具飛航相關工作經驗者。 5.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程度者尤佳。 6.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相關報名表件請至本總隊網站(https://www.nasc.gov.tw/) 人事徵才專區下載。其中「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填妥後請E-mail至沈玉津 [email protected] ;並連同「應檢具之紙本資料」於113年12月18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人事室收(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信封請註明「應徵航勤組約僱勤務管制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應檢具紙本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簡式>(請簽名,並書明白天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無檢附證明文件視同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3)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相關證照影本(例如電腦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 (4)男性若已服役者,請檢附役畢或免役證明影本。 3.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月支報酬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5.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得視結果另列備選人員1人,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工作內容問題請洽: 航勤組張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601。 人事室沈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