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管理師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本局資訊科(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99號)。
工作內容 (一) 資訊系統之分析、規劃設計、建置、管理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二) 資通安全管理安法相關資訊軟硬體規劃、技術防護、監控、檢測、通報及演練工作。 (三) 電腦機房與網路系統規劃管理與維運。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系所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為資訊處理職系人員。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基本能力: 1.具資訊技術、資訊系統專案管理、開發、維護,與虛擬主機、備份機制、Linux、Windows作業系統維護,及軟硬體採購能力,並具備3年以上實務經驗。另以熟悉網路管理及具備採購證照、資通訊安全與個資保護管理系統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證書等尤佳。 2.熟悉網際網路與網站之建置與維運及資料庫管理(熟悉之資訊系統或程式語言請詳列於履歷資料中)。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詳參閱附件。 二、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銓敘部函。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六)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其他: (一)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面試或測驗,接獲通知請於該系統回覆。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之證件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585000轉2283游小姐。(公告有效時間:113年12月12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止)。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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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資訊系統之分析、規劃設計、建置、管理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二) 資通安全管理安法相關資訊軟硬體規劃、技術防護、監控、檢測、通報及演練工作。 (三) 電腦機房與網路系統規劃管理與維運。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資訊相關系所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為資訊處理職系人員。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已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基本能力: 1.具資訊技術、資訊系統專案管理、開發、維護,與虛擬主機、備份機制、Linux、Windows作業系統維護,及軟硬體採購能力,並具備3年以上實務經驗。另以熟悉網路管理及具備採購證照、資通訊安全與個資保護管理系統專業證照、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證書等尤佳。 2.熟悉網際網路與網站之建置與維運及資料庫管理(熟悉之資訊系統或程式語言請詳列於履歷資料中)。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詳參閱附件。 二、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銓敘部函。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六)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其他: (一)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面試或測驗,接獲通知請於該系統回覆。 (二)不合資格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上傳之證件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於職缺數2倍內擇優酌列候補人員,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有報名方面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585000轉2283游小姐。(公告有效時間:113年12月12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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