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3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3 ~ 113/12/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綜合企劃科(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7樓) |
工作內容 | 1、各項報表、調查及資料彙整及提送。 2、科室信箱、本科各項活動規劃及其他綜合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報名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8人事室李科員;如有工作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501綜合企劃科張股長。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務為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待遇:月支報酬280薪點(相當月支新台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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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各項報表、調查及資料彙整及提送。 2、科室信箱、本科各項活動規劃及其他綜合性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能配合機關執行公務及職務調整。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報名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8人事室李科員;如有工作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501綜合企劃科張股長。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務為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職務代理人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職缺待遇:月支報酬280薪點(相當月支新台幣37,800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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