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組長
公告日 | 113/12/13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2 ~ 113/1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新北市平溪區靜安路2段295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標案(本校標案以未達公告金額、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為主)及工程履約管理等相關事項。 2.辦理財產、物品管理及課桌椅等公物管理。 3.配合各處室主辦及協辦市級大型活動場地佈置、後勤支援、校區環境維護。 4.學校警衛人力、門禁管理及校園安全防護相關事項。 5.辦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等檢查及維護,災後復建等事宜。 6.配合需求單位辦理公務車輛維護管理。 7.水電、冷氣、太陽光電…等能源管理事宜及節約能源宣導。 8.庶務工作委外人力(委外修繕人員)勞務採購及履約管理。 9.校園開放、場地租借及校園植栽維護管理相關事宜。 10.各項年度維護保養合約(電梯、飲水機、影印機、油印機、電氣設備…等)採購事宜。 11.各處室小額採購請購單之審核及相關費用核銷。 12.辦理各項修繕之評估、派工相關協調及大型廢棄物清運事宜。 13.其他事務管理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人員,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良好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3.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4.具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招標採購、履約管理及標案管理系統填報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本校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2.應上傳檢附證明文件:(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無者免附),未完整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3.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聯絡人及電話:游主任(總務處),02-24951010轉160 蕭人事管理員(人事室),02-26631115轉2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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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平溪國民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勞務採購標案(本校標案以未達公告金額、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為主)及工程履約管理等相關事項。 2.辦理財產、物品管理及課桌椅等公物管理。 3.配合各處室主辦及協辦市級大型活動場地佈置、後勤支援、校區環境維護。 4.學校警衛人力、門禁管理及校園安全防護相關事項。 5.辦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等檢查及維護,災後復建等事宜。 6.配合需求單位辦理公務車輛維護管理。 7.水電、冷氣、太陽光電…等能源管理事宜及節約能源宣導。 8.庶務工作委外人力(委外修繕人員)勞務採購及履約管理。 9.校園開放、場地租借及校園植栽維護管理相關事宜。 10.各項年度維護保養合約(電梯、飲水機、影印機、油印機、電氣設備…等)採購事宜。 11.各處室小額採購請購單之審核及相關費用核銷。 12.辦理各項修繕之評估、派工相關協調及大型廢棄物清運事宜。 13.其他事務管理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人員,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具良好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3.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4.具公告金額以上工程招標採購、履約管理及標案管理系統填報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本校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2.應上傳檢附證明文件:(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如採購證照或英檢證書(無者免附),未完整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3.初審合格者本校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聯絡人及電話:游主任(總務處),02-24951010轉160 蕭人事管理員(人事室),02-26631115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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