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工作內容 (一)補習班及課照中心申請案件業務。 (二)教育部增置人力計畫。 (三)課照人員18小時在職訓練及180小時職前訓練。 (四)交通車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及地點: 請於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檢具履歷表、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以限時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收,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有疑問,請逕洽施代理股長,電話:02-27256425。 代理期間:代理期間自實際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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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補習班及課照中心申請案件業務。 (二)教育部增置人力計畫。 (三)課照人員18小時在職訓練及180小時職前訓練。 (四)交通車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及地點: 請於113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檢具履歷表、自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以限時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收,或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若有疑問,請逕洽施代理股長,電話:02-27256425。 代理期間:代理期間自實際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月20日止;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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