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科長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營建組)
工作內容 1.綜理園區交通業務(含道路挖掘、電信管道等)。 2.綜理園區公有設施及公共建築物設備監控、修繕、改善工作。 3.協理竹南、銅鑼等2園區服務處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得調任者。 3.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營建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3月10日出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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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綜理園區交通業務(含道路挖掘、電信管道等)。 2.綜理園區公有設施及公共建築物設備監控、修繕、改善工作。 3.協理竹南、銅鑼等2園區服務處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得調任者。 3.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營建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3月10日出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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