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專案經理

公告日 113/12/13
刊登起迄日 113/12/1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案經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 七、工作地點:楠西駐地工作站(台南市楠西區中正路106號)。 八、待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及「臺南原鄉客家聚落青年駐地工作站計畫」預算支給,月支數額為新台幣4萬元整。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五、工作內容: (一) 調查撰寫臺南市楠西區產業資源調查報告書及發展策略規劃報告。 (二) 執行臺南市楠西區推廣培力工作坊、地方品牌活動、特色社區旅遊,以及共識會議等相關活動。 (三) 撰寫編列計畫成果報告書。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案經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名,並擇優備取1名。 三、資格條件: (一)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 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熟悉基本文書、統計、簡報軟體工具操作能力。 (三)具備專案管理能力、辦理大型行銷宣傳活動等相關經驗尤佳。 (四)熟悉客家文化與產業調查。 (五)具良好的邏輯能力、團隊合作及溝通表達能力。 (六)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回報、認真負責、有學習意願、抗壓性高、熱忱服務為佳。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 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 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pse.is/52rz2d)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3年 12月16日(星期一)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收件人電子信箱)或郵寄至「82400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文化創意產業系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7-3814526 轉13238分機,文化創意產業系楊老師。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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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案經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五、工作內容: (一) 調查撰寫臺南市楠西區產業資源調查報告書及發展策略規劃報告。 (二) 執行臺南市楠西區推廣培力工作坊、地方品牌活動、特色社區旅遊,以及共識會議等相關活動。 (三) 撰寫編列計畫成果報告書。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案經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名,並擇優備取1名。 三、資格條件: (一)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 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熟悉基本文書、統計、簡報軟體工具操作能力。 (三)具備專案管理能力、辦理大型行銷宣傳活動等相關經驗尤佳。 (四)熟悉客家文化與產業調查。 (五)具良好的邏輯能力、團隊合作及溝通表達能力。 (六)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回報、認真負責、有學習意願、抗壓性高、熱忱服務為佳。 (七)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 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 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pse.is/52rz2d)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3年 12月16日(星期一)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收件人電子信箱)或郵寄至「82400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文化創意產業系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聯絡電話:07-3814526 轉13238分機,文化創意產業系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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