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3/12/13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2 ~ 113/12/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
| 工作內容 | 一、研考業務(含官網及臉書管理)。 二、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 三、資訊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20薪點支給(月支薪俸29,700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 資格條件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包含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請「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及身心障礙證件影本,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郵寄至「828201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高雄市永安區公所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永安區公所網站https://yongan.k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永安區公所約僱人員】,如未註明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07-6912716轉23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2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研考業務(含官網及臉書管理)。 二、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 三、資訊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依實際業務需求彈性調配錄取人員工作內容) ※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20薪點支給(月支薪俸29,700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持有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12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包含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請「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及身心障礙證件影本,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郵寄至「828201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高雄市永安區公所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永安區公所網站https://yongan.k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寫)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永安區公所約僱人員】,如未註明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備註: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履歷表及證件資料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資格條件不符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各項資料如有偽造不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陳小姐,電話:07-6912716轉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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