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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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3 ~ 113/12/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經建相關業務。 2.公共工程及其他工程。 3.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例如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築、景觀等)。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擇一辦理。 2.線上報名者,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 3.紙本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12月19日12:00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缺。 4.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重要經歷證明(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04-26270151-620,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5.本案係提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至114年高考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月下旬或11月)。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6.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7.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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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3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3 ~ 113/1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經建相關業務。 2.公共工程及其他工程。 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例如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築、景觀等)。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或紙本報名擇一辦理。 2.線上報名者,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履歷資料內容,並將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取得應試者完整履歷資料。 3.紙本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12月19日12:00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5等約僱人員職缺。 4.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重要經歷證明(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04-26270151-620,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5.本案係提列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至114年高考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0月下旬或11月)。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6.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現行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7.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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